王獻之(344年-386年),字子敬,小名官奴,漢族,祖籍瑯玡臨沂(今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),生于會稽山陰(今浙江省紹興市)。東晉著名書法家、詩人、畫家,書圣王羲之第七子、晉簡文帝司馬昱之婿。
王獻之少負盛名,才華過人。歷任州主簿、秘書郎、司徒長史、吳興太守、中書令等職,為與族弟王珉區分,人稱大令。他先后娶郗道茂及新安公主司馬道福為妻。太元十一年(386年),王獻之病逝,年僅四十三歲 。隆安元年(397年),追贈侍中、特進、光祿大夫、太宰,謚號憲。
《洛神賦十三行》(簡稱《十三行》)是王獻之傳世的小楷名作。《洛神賦》乃三國曹植的散文名篇,王獻之喜書此賦,但僅留傳從“嬉”字至“飛”字共13行,計250余字。據說,其墨跡在宋代有兩本,即晉麻箋本和唐硬黃紙本。其中唐硬黃紙本有唐代書家柳公權的題跋,至元趙孟頫則認為是唐摹本,亦有人認為是柳公權摹本。此本初為北宋周越所得,誤以為原跡摹刻,流傳于世,后有南宋越州石氏摻入右軍筆意的翻刻本。《宣和書譜》載,麻箋本北宋時入內府,后二墨本均佚失而不知下落,僅存刻本傳世,但因輾轉翻刻較濫,已不足觀矣。南宋時,權相賈似道先覓得麻箋本9行,后又得4行,合為13行,刻于蒼色石上,美其名曰“碧玉”,故該本被稱為“碧玉版本”,又稱《玉版十三行》。